彩礼,古来有之。据载,汉代王莽娶媳妇仅彩礼就花了二万万钱,而秦桧的老婆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早逢甘雨,他乡遇故知。古人把这四件事称为人生最快乐的大事。但是,面对天价彩礼,这洞房花烛夜恐怕只有欠一屁股债的新郎的叹息声了。
最早的彩礼标志婚约成立
仿古婚礼
彩礼出自中国古籍《礼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看来,彩礼最早是用来“正昏”的礼品,即是送点东西表示慎重,不随便,有防止节外生枝或者变卦的意思,标志婚约已经成立。
《仪礼》上说:“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传统习俗。
纳采,收取彩礼;问名,算八字;纳吉,通俗说即确定订婚日期;纳征,收取聘礼,这是的彩礼的大头儿,前面说的纳采不过是“意思”;请期,占卜吉日;亲迎,大家都懂的,真正结婚那天的程序,很繁琐,名目众多。
这“六礼”中,一会儿“纳采”, 一会儿“纳征”的,但没说清古代娶个媳妇得花多少钱。而按民间的行情,彩礼的多少全由老丈人和丈母娘“胃口”决定,不花几个子儿恐怕不行。
王莽娶媳妇出彩礼二万万钱
王莽
汉代,彩礼这玩意比较贵。
梁冀,东汉时期外戚、权臣,今甘肃泾川人。他家出过三位皇后,要彩礼当然也是响当当的。他的妹妹梁女莹被选上皇后时,汉桓帝刘志“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鴈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同样,《汉书·王莽传》中说,王莽娶媳妇出彩礼二万万钱,“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
别以为这黄金万斤、万斤的事儿是社会上层玩的,对老百姓而言彩礼也便宜不到哪里去。
《潜夫论·浮侈篇》中说,当时,人们娶媳妇出彩礼,“一飨之所费,破毕生之本业。”意思很简单,挣一辈子的钱,请大家吃一顿就没了。
还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汉代的一个基层官员,五十岁了,还结不起婚,不是不想娶老婆,而是没钱下聘礼、办婚宴。后来,在上司和同事的赞助下,才勉强凑足聘金,结了个婚。一个五十岁的公务人员为娶个老婆被逼得白发苍苍,何况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
唐代,这方面的资料少一些,但也不是没有故事。
《资治通鉴》中说,唐太宗即位不久,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采取了增殖人口的政策,下诏让全国人民能结婚的尽量结婚。但结不起婚的咋办?为此,唐太宗号召“亲近乡里富有之家”要帮助那些娶不起老婆的“光棍”张罗婚事,资助一些财物。这中间当有拿不出彩礼的问题。
秦桧
宋代,流行厚嫁,彩礼问题已经很严重了。一方面是社会风气;另一方面是嫁妆能取决于已婚女性的家庭地位。《宋刑统》规定,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财产,婆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倘若夫妻离婚,男方要将嫁妆如数归还女方。在这种背景下,老丈人当然要为自己的女儿多要一点儿了。。保险啊。
据载,金兵攻占大宋首都,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俘虏,后又一起被放还。在返回大宋的路上,秦桧想把老婆甩掉,他老婆气坏了,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现在你当了个破俘虏,竟想把我扔在半路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叫狗吃了!”
二十万贯能折合当今人民币几何?有人把这算了出来:一贯铜钱等于现在人民币130元,二十万贯就是2600万元。
太吓人了!
元代,彩礼依然是个事儿,为此,公元1271年,忽必烈颁布“天价彩礼禁令”。规定:一二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五百贯;三品官员彩礼不能超过四百贯;四五品官员不超过三百贯;六七品不超过二百贯……老百姓富裕家庭不超过一百贯;中等家庭不超过五十贯,贫穷家庭不超过三十贯。
忽必烈的“天价彩礼禁令”甚至对婚娶宴席上几道菜都有明确规定,但元代文学家胡祇遹却在《革婚田弊榜文》里说它基本上没起什么作用。可见索取彩礼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一道禁令就能解决问题的。
吐谷浑人拿不起彩礼“盗”媳妇
美丽新娘
出现在《礼记》中的彩礼就这样被一些人变成了“财礼”,也把《礼记》中的“有礼”变成了“无礼”,让穷苦的百姓喘不过气来。
按理说,时代发展到今天,这“天价彩礼”也应该打打折、杀杀价了,但由于受奢侈攀比之风的影响,农村结婚彩礼习俗日渐变味。不管家庭是否承受得起,都要大操大办。彩礼更是水涨船高,金银首饰只是起步,新房、新车“缺一不可”。于是,便有了这样一句顺口溜:“好不容易攒点钱,娶个媳妇全抖完。一次花了几十万,酸甜苦辣真难言,外债不知何时还。”
痛苦啊!
近日,读《北史·吐谷浑传》对此感慨颇多。其中说,吐谷浑男人的衣服和华夏大致相同,婚娶,贫穷得拿不出彩礼的人就得去“盗”媳妇。然而,这个“盗”是偷窃还是劫掠呢?
古人有一句用于战争的话,即“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也许,面对“天价彩礼”人们只能弃城攻心。“贫不能备财者,辄盗女去”,遥遥远远地仿佛看到了吐谷浑穷男人的奔跑。(文/路生)
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