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通,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它很容易使人想到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也常常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在古代如有类似的绯闻传出,大多都没好果子吃。
今儿,笔者要说的是西汉时候的事儿。这个当事人,并非旁人,她正是汉武帝的姑母兼丈母娘,刘嫖,窦太主。这个窦太主呢,曾经收养了一个以卖珠为生的十三岁男孩,名叫董偃。男孩生性乖巧,伶牙俐齿的,无论学什么,都是一点就透。尤其是跟在窦太主身边,左右逢源,特会看眼色行事,着实讨主人的喜欢。
真是岁月无情,人生无常啊。谁知没几年的功夫,窦太主的老公堂邑侯陈午病故了。而这时候的董偃呢,已十七、八岁了,出落得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呀。那时的窦太主虽然已经五十多岁的年纪了,但由于保养得好,看上去却很面嫩。思想前卫的她,耐不住寂寞哟。再说了,她早相中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了,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这一来二去的,便和董偃混到了一块儿。
窦太主是见过大场面的贵妇人,这几十年过来都是跟高官混的。她谙熟国家的政策,也非常清楚她和董偃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时的大汉法律规定,禁奴、主通婚“奴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以为妻,若与奸,弃市而其女子以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也就是说,汉律禁止男奴与女主之间的婚姻关系或者是性关系。更何况,窦太主与董偃从名义上还多了一层寄与养的关系。所以,罪不可赦呀。为了防止因外界舆论而犯事儿,太主觉得应该将大把的钱压在董偃这个潜力股上。因此,她令董偃用重金四处交友,以收买、笼络人心——封口儿。
有了太主的鼎力支持,董偃怕什么呀,别人爱咋想咋想,虽说每天只围着一个老太婆打转儿,可确实能得到实惠呀,起码比别人少奋斗十八年,就能和朋友共品蓝山和卡布奇诺。人嘛,就要现实一点儿。董偃忘乎所以了。他好像找到了一座金山,轮圆胳膊肆意挥霍了。再瞧瞧那些趋炎附势之人,虽说拿着国家的工资,可还是见钱眼开,有奶就是娘,有钱就是爹,收了人家的好处,个个点头哈腰地尊称董偃为“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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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姑母为与养子私通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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