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尚且不能占住官邸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官邸制的相关规定正逐步完善。其实,早在中国古代,官邸制已初成体系。中国的官邸制和吏舍制早在西汉初期就已形成,《汉书》记载“御史府吏舍百余区”,可见汉代各部门官邸吏舍之多。秦汉以后,地方官和京朝官入住官邸的实际情况因客观条件各有差异,呈现不同的走向。凡守、令、丞、尉或督、抚、司、道等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官佐,即现在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律携带随任家属免费入住建造在衙署围墙内的官邸,这既是政治待遇,也是纪律。其他功曹、主簿、参军等,就是办公室主任、处长、科长之类中层干部,只要当地政府拥有产权的空置房屋,通常也能享受廉价入住的待遇。这种地方官住官邸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不变。
相反,京朝官住房的解决方式却经历了很大变化。由于京朝机构及供职人数的不断增加,政府财政无力再沿袭两汉时大包大揽,到隋唐时,绝大多数的中央部门都不再提供官邸,京朝官的居住形式开始多元化。有先人传下来的长安祖屋可居,当然再方便不过;若甘愿打光棍,有些官署里或仍有单身吏舍可住;倘是拖家带口来首都工作,那就必须另作选择了——或买地建房,或直接买房,经济困难的则只能陋室将就了。唐玄宗时任相的姚崇,因为中心地段房价太贵,所以只能在偏远的“郊区”买房;为上下班方便,又在办公地点附近的旅馆里包了一间房,终因起居失调而“病”。玄宗得知真相后,“诏徙寓四方馆”,就是在专门接待周边少数民族和外邦使节的涉外高级宾馆里,为他开一个套房,以方便家人同住照顾。但“(姚)崇以馆局华大,不敢居”。最终还是政府出钱,在位居中心地段的兴宁坊为他新盖了一所他认为合适的官邸,姚崇才免除了挤旅馆的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