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淇奥》有“善戏谑乎,不为虐兮”,就是不提倡虐,怕引起痛苦而产生反感。现实生活中,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以轻微痛楚为乐,被称为“情咬”,其实也是性虐的一种。
古代男女相爱,私订婚姻之约,叫做“啮臂盟”。又闺房之乐里,男女之间,尤其是男的对女的,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由微血管被撮破而成),江南人称之为“撮俏痧”,也可称为性虐。但如果超过了限度,就成了性虐或性变态了。古代这方面的记载有许多。
情人之间的性虐游戏
《如意君传》中描写:后(指武则天)谓敖曹曰:“我闻民间私情,于白肉中烧香疤者,以为荚谈,我与汝岂不可为之?
”因命龙涎香饼,对天再拜,设誓讫,于敖曹尘柄头烧讫一圆,后于牝颅上烧一圈,且曰:“我为汝以痛始,岂不以痛终乎?”既就寝。
这种“烧香疤”的游戏,到了《金瓶梅》里,被西门庆使用,曾把王六儿烧得遍体鳞伤,大呼痛快。西门庆无疑是玩性虐的高手,例如“醉闹葡萄架”一节,他惩罚潘金莲,以致搞得那“妇人目瞑气息,微有声嘶,舌尖冰冷,四肢收亸”,昏厥了过去,性虐狂之嘴脸暴露无疑。
这方面,正史上也有记载。
如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十一)载:“李楝之好服人精。”又载“驸马都尉赵辉喜食女人阴津月水。”赵辉这个人是明太祖最幼女宝庆公主的丈夫,家本豪富,姬妾多至百余人,在明初历事六朝,享受淫侈生活60多年。
这两家伙都爱吃人的下体分泌物,也算性虐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