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黄马褂是一种官方服饰,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著。能获得赐穿黄马褂,代表着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的荣耀。根据清官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穿著淡黄色的黄马褂: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著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各皇帝至咸丰为止俱有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围猎、校射时表现出息,或者向皇帝献猎物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著。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可以被治罪的。最后一种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的奖赏。
黄马褂可以是说是朝廷名器,能够拥有黄马褂,是一个人的无上荣耀。但是,到了道光和咸丰年间,由于外族入侵、内乱纷起,清庭国库空虚。为了弥补财政的不足,皇帝想到了出售黄马褂。开始的时候几万两银子一件,后来几千两银子一件,最后几十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以至出现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地痞流氓、屠夫贩子皆穿着黄马褂招摇过市的现象。出售黄马褂,让朝廷暂时增加了一些收入,但是,它作为朝廷名器的尊崇则损失殆尽,朝廷也因此而失去了威严和民心。
天平天国的灭亡,原因很多,但是烂封王爷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初期只有几个共同起事的王爷,后来洪秀全对无功的王兄王弟滥封王,一时间封王之风迅速蔓延开来。几个王兄更是仗势卖官鬻爵,随便滥封,甚至连马夫、厨子也封了王,总共封了2700多个王。所有受封为王的,不论等级,不分有职无职,一朝受封,立即修王府,选美人,办仪仗,出门时前呼后拥,盈街塞巷。按太平天国礼制规定,低至最底层管辖25个人的十六级小官“两司马”出门时可乘四人抬的黑轿,上面领兵的将王等人其威风更不用说了。至今浙江还流传侍王李世贤出门坐54人抬的龙凤黄轿,轿上可以召集部下开会。王爷轿舆所到之处,小官和军民百姓都要回避,回避不及的要就地低首下跪迎送,如果不小心撞了仪仗,轻则杖责,重则斩首。因为当时王爷太多,百姓们迎不胜迎,遂流传出民谣:“王爷遍地走,小民泪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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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泛滥的王爷和黄马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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