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纯粹是西方化产物。在古典中国,由于长时期囿于农业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太阳超常升起,社会也没有什么惊奇,所以古典中国社会不需要报纸,不需要便捷信息传递。
到了近代就不一样了。所谓近代,就是在农业文明基础上增加了工业文明、商业文明新东西。工商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的最大不同,是明天的行情不一定与昨天一样,因而近代社会对信息的需求远大于古典中国,于是有了报刊。
近代报刊最初都是由外国人创办的,至少在1895年前,中国境内基本上没有中国人创办的报刊。经过三十多年洋务运动,中国经济发展也需要便捷的信息,但政府就是没有释放社会,没有允准人们办报。
甲午战后,形势大变,三十年洋务成就不敌同时期发展的日本,让中国精英阶层深度反省过去的路可能有问题。于是,中国转身向东,学习日本,释放社会,知识精英也就在这个维新潮流中仿照外国人创办了自己的报纸杂志。
最早创办的报纸是政论类。政治类当然合乎朝廷转向维新的政策期待,但把握不准,也会溢出常规,发表一些超越既定政策之类的言辞,让人听着不舒服。所以,最早出现的《强学报》,仅仅出版两期,只有五天时间,就被旧势力以植党营私,涉嫌经济而被查禁。
释放社会,重构社会,已成为甲午战后中国大趋势,查禁《强学会》不仅没有取得预想效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报刊杂志如雨后春笋般遍地都是。短短几年,报刊杂志遍布中国,不仅成为城市居民每天必读物,即便到偏远地区,报刊杂志也是那儿读书人了解外部世界的窗口。全国各地都有报纸,影响全国的有《时务报》、《国闻报》,并不是很多;影响当地的报纸却很多,几乎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报纸。
报纸大发展当然带来了管理问题。1898年政治变革开始,朝野各界都有人提出仿照东西洋各国制定章程,按章管理。只是由于很快发生了政治逆转,为报纸制定章程的事情无限期推迟。
1901年,清政府在各方面压力下重启新政,新政其实是一场全面改革,允许人民落实言论出版自由权力是新政应有之义。哪个地方新出了什么样的报纸,也是新政标志,是新政成就。在新政新风引领下,报纸杂志成为知识人就业热门,编辑记者也渐渐找到了无冕之王的感觉。
新政发展到宪政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宪政体制下,报纸本身就是一个行业,怎样管理报纸杂志自然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个事情。假如清政府继续沿用先前惯例,让各级官吏自由裁量,那么任意查封报纸的事情一定越来越大,更重要的是,报纸不能遵循一定规则常态化,报纸本身也容易出问题,什么有偿新闻,什么任意栽赃,什么造谣生事,一定会随时可见,既贬损了帝国的尊严,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为报纸杂志立法树规,其实也是为一个合理的良性社会立法。
宪政一开始,清政府就于1906年7月颁布《大清印刷物专律》。这是清政府第一部,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有关新闻出版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六章四十一款,详细规定出版物生产者资格、条件、注册方式、费用,巡警衙门的责任等。在第四章《毁谤》,规定哪些内容属于毁谤,不应出现在出版物,大致类似于无根之谈或谣言,当属禁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