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繁体字作“龙”,小篆为“”。《说文解字•龙部》:“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从肉,飞之形,童省声。”许慎所描绘的“龙”的形态很可能是根据民间传说描述出来的一种神异之物,并非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许慎对“龙”字的结构分析显然是错误的。“龙”字早见于甲骨文,其字形多为“”。有人作过统计,甲骨文中的“龙”字达11个之多,描绘的形象均有头有角,口大张,并露出锋利的牙齿,还有弯弯曲曲的身子。有的甚至还描绘出“龙”身上鳞状的花纹,其基本形态似乎保持了蛇的某些特征。甲骨文的“龙”明显为象形字。从甲骨文的形体看,我们的先民对这种想象中的动物似乎十分熟悉。有的学者因而认为甲骨文的“龙”很可能是恐龙的形态。不过,现代科学证明,我们的造字时代的先民,不可能知道这种灭绝于中生代末期的恐龙的存在。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甲骨文的“龙”有可能是受当时民间流传的关于“龙”的传说,或者是当时流传的“龙”的图腾的启发而创造出来的。
我国远古时各部落多以蛇、羊、虎等动物为图腾崇拜物。龙是由许多不同的动物图腾糅合而成的一种综合体,这种虚拟的动物是中华民族祖先共同供奉的图腾。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濮阳西北坡发掘出的六千多年前仰韶文化时期的古墓两侧,有用蚌壳摆塑而成的“龙”形,看上去那龙气韵生动,可与明清皇家宫殿器物上的龙相媲美。这些材料证明,甲骨文的“龙”的创造很可能是在这些“龙”的图案的基础上省减而成的。关于“龙”的传说在甲骨文之前就早已在我们的祖先中开始流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