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Kitty藏尸案发生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里,被迫饮尿、食屎、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而案件称作九龙西酷刑案)。
Hello Kitty藏尸案案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此案件于2000年被改编成电影《人头豆腐汤》(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2001年《烹尸之丧尽天良》。
死者樊敏仪
在这宗案情凶残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 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三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 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 三楼一单位。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 三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五十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 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 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 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Hello Kitty洋娃娃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 齿状的物体。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 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案发楼内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 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 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十三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三被告梁伟伦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着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全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 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终于有了固定居所。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三十一号 三楼一单位楼内
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 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 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
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 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当时首被告 陈文乐与妻子阿佩及初生之婴儿已搬离案发单位并正在投靠朋友地方居住于葵涌石篱邨石宁楼十七楼一单位,但警方经调查后便很快掌握此宝贵资料并派出一队共四 名探员到达该单位一举将陈文乐及阿佩捕获…同一时间,多队探员亦根据调查所得资料搜查多处地方以期追捕梁胜祖及梁伟伦,包括他们之居住地址,但都不得要 领。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而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公安和入境处协助追捕,直 至年2000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 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3名被告各自 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
事发后附近民众为其烧香祭拜!
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 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 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 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着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看到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较为恐怖的是,此大楼在发生事件后,住户陆续搬走,而发生的案件的房间,则一直空着,无人敢进去住。然而在2014年初,一间连锁发型设计公司租起一、二楼,就在这间公司向猛鬼挑战时,有人向媒体报料,在某些时间,会在楼梯间看到Hello Kitty;而且更为可怕的是,该公司每晚11点准时打烊,但员工在隔日观看监控影片,却看到半夜有人影走动,但本该是空无一人的空房,且也未遭小偷,为何会有人影,令人费解。
不过发型设计公司也有员工说没见到过人影或其它灵异情况,只是他们都不愿在晚上11点之后,待在公司,就算有加班费,也不肯留。
虽然发型设计公司已装修一、二楼,但有不知名的业主想要装修三楼时,装修工人不知为何,一直不愿意完成工作,甚至求去。特别是三楼事发的房间,曾有记者去探访过,但也是见到装修到一半而已。附近的居民则是说,装修的三楼凶宅一直传出恐怖的声音,因此工人多半不愿进去。
该栋楼目前只有一户住在四楼的女性住户,她表示,曾与女性朋友一起租下这里住,但她的女性朋友常听到有女人在半夜哭得很凄厉,但整栋楼半夜是没有人的,后来她的女性朋友离开这地方,目前只剩她一人住,由于租金便宜,她暂时不会搬走。不过她也遇到过灵异事件,她在进到屋裡时,发现有人拿东西丢她,但她见不到人影。为求心安,她去求了个泰国佛像跟符放在她家中。
她本来还有一对夫妇做邻居,但因为那个太太在楼梯间遇到鬼影,见到有影子在爬楼梯,但没见到人;且那夫妇的小孩,常在楼梯间见到鬼影飘来飘去,于是全家人吓到赶快搬走,至今整栋大楼只剩一位住户及发型设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