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
19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时半:卞玉英离家外出;同日下午六时半:致电女同学陈彬彬,相约在跑马地电车总站见面。但陈到达时,却不见死者踪迹。
12月17日清晨7时许,香港跑马地黄泥涌道,一位清洁女工在一间兽医诊所门外,发现一个笨重的日立S67B型电视机纸盒,她剪开绑捆的绳索后,在一层报纸下赫然发现一具赤裸的妙龄女子尸体,立即向路过的警员报案。
1975年,警方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并控告他谋杀。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
这“纸盒藏尸案”是香港历史上首宗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利用鉴证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这也是一个无法确定真相的案件。对于这个疑点重重的案子,最终没能给出一个公众想要的“答案”,是警察屈打成招还是疑犯隐瞒事实?无人得知。
调查经过
法医验尸后发现死者遭右臂箍颈勒毙,双乳乳头被凶手割去,阴毛被烧焊器烧灼过,但处女膜完整。死者身体亦有受伤的痕迹。由于死者身边并无证件,警方当时透过传媒发放其照片寻找其家人。
翌日,死者的姐夫看报后向警方证实,死者是其已失踪一晚的小姨卞玉英,而她只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警方随即对凶案展开调查。不过,由于死者生前是乖乖女,没有任何仇家,现场又没有目击证人,警方的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香港凶杀组分析后认为,藏尸纸盒底部虽然经过拖拉但损毁轻微,初步锁定凶杀案的第一现场在跑马地附近。经多天侦讯,在九龙柯士甸道某电器公司内,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纸箱可能于73年至案发那天,已经售出。经过化验,证实该纸箱与代理商所售者相同。专案小组在跑马地地区内,查问了在电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车,尝试将纸箱放入车尾箱内。 但警方经过这么多的盘查后,却仍无具体线索。直到有一天编号为“1725”的探员,偶然到当年26岁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工作的雪糕店借用电话,案情才有了突破。
疑点
不过,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点,例如:纸盒上的两个手印并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 ;案发地点安美公司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 ;警方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 ;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死者身上始终没有被告所穿西裤的纤维。
而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坚持说:“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
由于,此案扑朔迷离,颇有演绎空间,因此,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
1980年,当时的港督会赦免了欧阳炳强的死刑,并由终身监禁取代。欧阳炳强入狱后对案情仍然一字不说,靠学习知识打发漫漫的狱中岁月。自1987年开始,他每年都参加公开考试,获得不少及格证书,他还在狱中教囚盲人犯打字,成为赤柱监狱有史以来第一名囚犯义务教师。
2002年9月11日,度过28年牢狱生涯的欧阳炳强在风雨中出狱。出狱后他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
当年欧阳炳强被警方“锁定”后,为了试探他,有探员出了个馊主意:半夜扮鬼打电话给他!谁知欧阳炳强丝毫不受影响,第二天照样上班、下班,并没有去烧香、拜神以求心安。他被拘捕后,探员为套取内情不惜扮成犯人与其同囚一个羁留室。
然而,无论警方怎么“软硬兼施”,欧阳炳强统统不上当。录口供时也极不合作,签字前要反复看、反复改,最后还要写上一句:“我虽然录了这份口供,但并不代表我曾经杀过人。”态度之冷静、从容令警方十分恼火。
尽管事隔多年,面对纸盒藏尸案的元凶,记者们最关心的问题仍是“当年你究竟有没有杀过人?”对此,欧阳炳强只是平静地说:“这个案子已划了句号,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实无法改写,只希望社会给予鼓励、原谅及支持。
欧阳炳强的出狱在香港社会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当年经办此案的警务人员大多已退休,他们均置疑当局此举,认为欧阳炳强是一个高智慧型的罪犯,目前仍有一定危险性。许多年轻的市民对此案全无印象,对如今年华老去的欧阳炳强表示同情,认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在狱中渡过,这惩罚也够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香港已沧桑巨变,当年第一个发现“纸盒藏尸”的清洁女工“林嫂”却仍在同一个地方做清洁工,当记者请她发表意见时,年过70的她却摆手摇头不想再提,说想起来都心惊!
【纸盒藏尸】事件,奇怪点诡异点太多。最醒目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割奶头,烧阴毛,处女膜完整,却没有强奸?
然后就是罪犯为什么要把尸体藏在纸盒里?
疑点三,就是罪犯在逮捕后,为什么不正面承认自己杀人?
另一起案件死者也是一名16岁少女,历史总是那么的相似,王嘉梅遭残杀肢解,变态杀人魔最终难逃法网!
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
王嘉梅(1992年—2008年),出生于中国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嘉梅移民来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就读大埔三育中学,原本品学兼优。王与继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亲靠拾荒维生,故主动于2008年1月就读中三期间辍学求职养家。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系较差,又指遭师长针对。
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据《明报》报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为欠债50,000港元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KIMI”名义兜搭嫖客进行援助交际,当中并上载自拍的性感照,标价1,500至2,600元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务。其帖子在讨论区中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人指已经找过KIMI作性交易
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失踪,4月29日王的家人报案。尽管尸体还没有找到,但一般相信她已经遇害。香港警方重案组探员深入调查后,相信16岁少女王嘉梅已遭残杀肢解,部分人骨更被混入肉档。警方消息透露,王嘉梅在石硖尾街一套房内遇害,再遭人以近似“凌迟“方式削肉起骨,人肉及内脏再被削成小块扔入马桶,人头连身体则被抛入大海。
最骇人听闻的是,凶手把死者四肢骨头混入附近街市肉档,相信已被当作肉骨分售给顾客及各区餐馆。警方8日晚落案起诉一名24岁男子一项谋杀罪,另一名疑犯则保释候查。
这宗被犯罪学家形容为“非常恶心“的碎尸案,发生于石硖尾街某套房。先后被捕的两名24岁男子是同住室友。消息指出,被控谋杀的丁姓男子身材健 硕,脾气非常暴躁。其区姓室友一度被迫搬离单位,案发时有不在场证据,但相信曾协助搬运尸体。警方则怀疑区某是在知情下协助搬尸,8日晚准他以1万元保释 候查。
警务处长邓竟成指案件严重,警方会积极调查,希望能尽快找到事主,他又透露会考虑再次派员到九龙城码头海面打捞。
警方指出,初步相信有人在网上结识王某,相约她到该处性交易,有人情绪失控杀死少女,然后畏罪碎尸,但不能确定案发时两人有否吸食软性毒品。据悉,凶徒杀人后,先往附近五金店买来削肉利器,将王某的皮肉及内脏削成无数块薄片,分多次丢入马桶冲走。
该处的污水流往昂船洲污水处理厂,最后经深海管道排放,中途流经长沙湾泵房及多个隔筛池。有工程师指出,昂船洲每日处理维港两岸逾百万立方米污水,任何进入的对象都如入大海,加上污水设施24小时运作,难以停机深入调查,找到残肢的机会非常渺茫。
但街坊称,凶案现场楼下的地产铺和牛仔裤铺的污水渠,近日传出如“死老鼠“般恶臭。渠务署职员8日与探员到石硖尾现场一带的沙井搜查,探员倒入化学显影剂后利用弧光灯搜索,捞起两团怀疑碎肉,又收集了4盆淤泥,全部带返警署调查。
警方相信,凶徒将王某削肉后,将四肢骨骼带往石硖尾商场街市,偷偷混入肉档的肉骨堆中。由于事过10多天,怀疑有部分人骨已售给顾客。王某的头颅连身体,则相信被放入发泡胶盒,再加上砖头,抛入九龙城码头对面海底。
西九龙重案组探员8日在该套房地毡底发现未洗净的血渍,又检走一张染血光盘返署调查。前资深法医官马宣立教授说,破案关键在于凶案第一现场,探员如在房内发现凶手的头发、精液等,便可以证实他曾经与死者的血液接触。
另外,少女骨头如被烹熟,将令所有DNA消失难辨,被冲入马桶的肉碎也已可能腐化,若单凭该类腐肉警方也许难以举证。
被告讲述,用砧板垫底,双脚从大髀位置斩落去,双手则从肩膊落刀,「把刀慢慢切,切到掂到啲骨先,跟住噼落去断开。」大髀要斩四至五刀,手臂较幼,两至三刀已断。「见人哋斩猪肉都系咁」接着开始处理内脏,「中间位攞刀?开啲肉,由条颈开始切落去个肚脐度,见到啲肠,唔知边个系心边个系肺,成嚿扯晒出嚟,切开一段一段,逐啲逐啲冲落厕所。」他大概花了 10分钟扯出内脏,再用 10分钟切碎及冲入厕所。
香港16岁少女王嘉梅遭肢解
案件开审,案情逐一披露,我会替大家跟进,如欲知更多,可到我之前相关的贴子香港) 16岁少女王嘉梅遭肢解案 (第2、第6及第7页 免费追加跟进资料) 看看另外香港的报章中文水平低,用上大量的广东口语,可能让国内的朋友看得不太明白,我承诺日后全案终结时会整理一下,改为语体文,方便大家 ~~ 暂时则希望大家忍耐一下另外,三楼设有捐款箱,大家觉得满意的话,请给我一法币作打赏被告认索 K错手杀王嘉梅。
16岁援交少女王嘉梅被杀及肢解弃尸案,昨在高等法院开审。被告向警方披露,案发前一晚在的士高玩通宵,曾服食「 Fing头丸」及「 K仔」(氯胺酮),翌日返家后药力未散,遂相约王嘉梅到他家中进行性交易。他形容跟王玩得好激烈,迷煳间错手掐她颈部一两分钟致死。控方指,被告肢解王后,带着头颅乘巴士往九龙城码头掟落海。
身形高大、体重逾 200磅的被告丁启泰, 24岁,报称无业,被控于去年 4月 27日谋杀王嘉梅。他昨日坐在犯人栏内,全程细心听审并做笔记。
控方指,王是一名辍学的援交少女,去年 4月 27日失踪,家人两日后报警。警方调查王的手机纪录,发现她最后曾与被告联络,警方于 5月 6日在被告居住的石硖尾街仁发大厦拘捕他。
主控官开案词指,被告与警方多次会面,起初否认杀人,其后有不同版本,声称在住所内杀死王,然后弃尸掟落海。及后被告改口称没有把全尸掟落海,而是把尸体肢解,先斩下头颅及四肢,再削肉拆骨及切下内脏,切成小件丢进厕所冲走。接着,他用纸袋及胶袋包裹头颅,乘巴士往九龙城码头掟落海。当他返抵住所后,再毁灭现场证据。
他感到惊慌,自知迷煳间错手掐死对方,怕报警被控谋杀,便想办法处理尸体。他往石硖尾街巿,取走黑色大垃圾袋、发泡胶箱及十多块砖头,返家把王及其物品放入垃圾袋,如扎糉般绑着,塞入发泡胶箱,用手推车送往九龙城码头掟落海。返家后,他把染血迹的枕头及床褥弃掉。被告称不够胆自首,曾把杀人事件告知朋友及同屋,希望对方报警,惟对方以为他说笑。
被告坚称「点整死我真系唔记得」,当警长问为何起初否认杀人,他激动说:「因为当时我仲想掩饰,真系好对唔住个女仔,我同佢三唔识七,佢又冇得罪我。」控方今日将继续播其它录像会面。
控方指出,警方在渠务署工人的协助下,曾捞出接驳仁发大厦地下污水渠的沉积物,发现八件人类组织,经过 DNA化验认为属于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