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男子吕小波(化名)抢劫落网后,硬把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成是和他长得极度相似的孪生弟弟干的。北碚区警方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最终将案情查了个水落石出。前日,北碚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吕小波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男子邀人抢劫富婆
据北碚警方介绍,吕小波是我市渝北人。2007年11月20日,他与同伙邹某等4人(均已判刑)将重庆某公司女老板覃某骗至北碚一较偏远的山上,抢得600余元现金和数张银行卡。
在威逼覃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还从卡内取出近10万元,购买了铂金和黄金饰品等,随后分赃。
同年11月29日,吕小波等人又采取相同手段,将主城一名千万富婆骗至渝北区兴隆镇,用同样的方法抢得她银行卡5张、存折两本和200元现金以及银耳环一对等物品。2008年6月28日,吕小波被北碚警方捉拿归案。
落网诬陷孪生弟弟
据办案人员称,吕小波被抓获后,大叫自己冤枉,称他从未抢劫过。后来他还“指点”警方:“我有个孪生弟弟叫吕小韦(化名),他和我长得很像,有可能是他犯了法。”
警方随后了解到,吕小波的确有个叫吕小韦的孪生弟弟,两兄弟长得十分相似。吕小韦长年在外打工,漂泊不定,没有固定住所,很难找得到他。
姐夫也常认错人
在随后的走访中,吕小波的姐夫告诉办案人员,他在与妻子结婚前,因吕小波和吕小韦长得太像,他一直分不清楚兄弟俩,常认错人。
当地众村民也称,兄弟俩相貌难分彼此,有时偶尔遇到他们时经常喊错人。
为慎重起见,办案人员调出了吕小波的档案,发现他曾于2000年9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于2007年2月1日刑满释放。随后,办案人员从手机号码查起。经过多位知情人士指证,办案人员发现吕小波案发时使用的手机,曾在案发当天与其中一名同案犯通话20多次,并且还在深夜与其妻子多次通话。
此外,办案人员还从看守所里随机提取7名嫌犯,将吕小波和吕小韦的照片编码,再由吕小波的同案犯躲在暗处进行指认,结果经过4次指认,嫌犯指认吕小波是他们的同伙。案情最终真相大白。
2008年8月5日,吕小波被宣布逮捕。
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
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吕小波只得低头认罪。他承认,自己想利用与双胞胎弟弟长相相似这一“优势”,来蒙混办案人员的视线,把自己的罪行推给弟弟,而弟弟长年在外警方难找到,这样他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今年3月23日,北碚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依法判处吕小波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首席记者 黄平 通讯员吕治平丁全平
新闻内幕
哥哥嫁祸自己 弟弟伤心落泪
据办案人员介绍,后来他们曾找到吕小韦,当时他正在重庆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吕小韦获知哥哥作案后嫁祸自己的情况后十分气愤,当即掉下了泪水。
昨天,吕小波的父亲谈起吕小波十分伤心,“他太不争气了,我不想管他了”。
律师说法
弟弟可申请民事赔偿
昨日,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远强表示,从此案来看,哥哥妄想把罪责推脱给双胞胎弟弟,这在民事方面看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它损害了弟弟的名誉权。弟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哥哥进行精神损害等方面的民事赔偿。
孙远强还称,从另一个层面看,如果弟弟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自己在该事件中受到了严重伤害,哥哥的情节又十分严重的话,他则构成了诬告陷害罪,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