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焚书探源漫谈
陈伟元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文化现象:焚书,从历史记载的秦朝开始,历代都有不同程度的焚书现象,殆至明清尤以为甚。但凡提到焚书,最著名莫过于秦始皇,千古焚书之罪名都系于始皇一身,其实焚书并非秦始皇首创,也绝非秦始皇一例,殆在春秋之后,其实各国都出现过焚书行为。
秦始皇焚书坑儒其实是为了统一后的帝国安全统治的需要,统一思想,虽然秦朝短暂统治,但是中国几千的封建统治表明,作为统一帝国的稳定的重要因素,思想的统一也是中国多年来保持稳定统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家不仅从经济,政治,法律等各方面控制,而且从思想文化和舆论导向等各方面,加强控制,正如我们现在的新闻电影审查,只是国家的一种统治有效辅助的办法。
公元前213年《史记•秦始皇本纪》
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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