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3日夜,亚利桑纳州菲尼克斯市周边发生大规模的UFO目击事件。那是20时16分,从距菲尼克斯96千米的波尔登镇开始。有警官目击到向南飞的5束光。约2分钟后,很多人在距波尔登镇24千米的普雷斯科特目击到缓缓移动的红白色的光。
这个怪光从波尔登镇开始被目击到,接着向普雷斯科特、威肯伯格、格伦代尔、菲尼克斯等地移动。不安的各地居民纷纷向有关机构打电话咨询,使当地警局的电话线陷入打爆的状态,卢克空军基地和各报社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况,电话应接不暇。
UFO怪光
但是引起更多市民恐慌的原因,实际上与卢克空军基地的雷达有关。在空中移动的怪光确实就在它眼前,但是雷达屏上没有显示。同样盯着雷达的菲尼克斯国际机场的塔台指挥比尔·格洛巴这样说:“我个人理解,那光是与军方有关的飞行物。”
目击者拍摄到的画面
怪光在菲尼克斯上空持续飞行了1小时46分钟。其间也有人称,目击到三角形的物体或球体。住在菲尼克斯的UFO研究者比尔·哈弥尔顿和托姆·金一起偶然目击到怪光,并用摄像机成功地拍摄下来。他证言:最初出现二个橙色发光体,不久其他发光体加入,最终数量达到5个。
另外,达纳·瓦伦泰恩在自家的院子里目击到怪光。他马上进屋叫父亲来观看。父亲是航空公司的工程师。但是,这天看到离头顶150米处飞行的怪光,父亲也感到困惑。最后他做了这样的表示:“那是巨大的飞行物体。机身是灰色的,球形光是安装在机身上的灯。那不是简单的发光体。”
综合目击证言的结果,判明怪光的形态是V字形的。光束即飞行物体,在其V字的两臂各安装了3个,加上机身前端安装的1个,共计7个类似飞行灯的物体。
目击者的证言中有下列三个共同点。
1.物体超巨大。即使谨慎地估计至少有三个长度100米的足球场那么大,全长约300米。但是用计算机分析拍摄的影像,结果算出那个值与实际不一致,岂止是300米,它竟然有1800米。
2.物体完全以无声飞行。
3.它以时速48千米的缓慢速度靠近菲尼克斯。但是途中有几次悬空停着。
从以上特征来看,这样的物体至少在地球上不存在,恰恰只能是称之为UFO的飞行物。下面再介绍几例目击证言。
下班回家的齐姆·雷伊从到家的车上下来的瞬间目击到怪光。他立即把家中的孩子叫出,一起观看头上的异常现象。事后回忆说:“虽然飞在空中的物体是巨大的,却不能看清其真面目,只能用眼睛确认物体的轮廓。”
而且与其他目击者一样,雷伊也强调怪光的异常性。他说:“不是电灯的光,感觉像气体发光似的。表面模糊不清,光像是穿过雾似的。尽管那样,光量没有减弱、没有向周围扩散,那样异常的光从未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