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氏野马
故事要追溯到大约6000万年前,最原始的长有蹄子的兽类(原蹄兽)与天上飞翔的蝙蝠分道扬镳,它们的后代演化为今天的马、犀、貘等奇蹄类,鲸、海豚、河马、牛、羊、鹿、猪、骆驼等鲸——偶蹄类,以及捕食它们的虎豹豺狼等食肉类。谁能想象在5000万年前,“马马虎虎”还曾是一家亲?之后,始祖马走上历史舞台,从此一发不可收,渐新马、草原古马、三趾马等等,直至180万年前真马的出现。
就在此时,人类已经走出非洲,并开始直立着与马打交道。故而,一部马的历史好似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然而它远远胜过人类的历史。
尘中老尽力
马对人类的贡献
马作为可食之材进入人类的食谱,并延续至今,即使马肉到了今天已不再普遍,但同为马属的驴却在人类的舌尖上被发扬光大。到了1.6万~1.8万年前,人类步入新石器时代,并真正具备了可以驯化马的能力。在欧亚大陆西部的草原,或许在捕杀马或吃马肉的那一刻,这里的先人们产生怜悯之心,收留马驹孤儿,并喂养在他们身边。
6000年前,中亚人懂得了继续从野外获得野马(亦称泰班马),并与之前捕来的“家马”杂交,并扩大他们所拥有的马族族群。而在三四千年前,这些人除了吃马肉,喝马奶外,还成为最早使用马的人,或使之耕种出力,或将其驾驭骑乘,乃至用于战争。
从地理角度看,那些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国家或民族富庶的地方,将马更多地用于骑乘,拥有马者则体现其贵族地位和身份,以及富裕程度,彼时拥有一匹马相当于今日家里的劳斯莱斯一辆,例如在古巴比伦和当时的山东、河南等地的考古发现就证明了这一点。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挑选好马的经典名著《相马经》,传说这是伯乐遴选千里马的指南手册。